滨州房产网告诉你遗嘱房产纠纷,房屋继承过户该如何办理
2019-03-29 浏览:1025
在以前的社会中甚至现在的农村,一般还都会默认房产继承都是儿子的权利,这只是农村人保守的思想。实际上法律是有继承规定的,同时继承是有顺序的。但也会由一些意外情况发生,比如再婚,或者非婚生子女等等,这些特殊情况就容易发生房产纠纷,遇到这种遗嘱房产纠纷怎么办?只要继承了房产就要办理房产过户,房屋继承过户该怎么办理?
下面滨州房产网就来给大家说说:
遗嘱房产纠纷
1、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
有关规定表示,“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所以,继子女与养子女是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的。
2、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死亡一方尽了较多义务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产生的权利,所以如果与被继承人同居多年也同样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如果遗嘱或者合同中对某些资产做了特殊约定,要根据约定的条约执行。
房屋继承过户该如何办理
1、继承人如果想要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那就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继承过户的话就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还需要被继承人所立的已被公证过的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
4、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就可以。
以上就是滨州房产网关于遗嘱房产纠纷及房屋继承过户该如何办理的讲解了。遗产纠纷最常见的就是再婚家庭的双方孩子容易在老人过世后发生纠纷,尤其是南方的子女认为父亲的房屋一定得属于亲生子女的,其实这是个理解误区,在法律上继女子同样有继承权。很多人认为只要是继承的房屋就不需要过户,房屋产权就会自动过户的,其实不然,还是需要继承者办理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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