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严控房地产开发用地
2026-03-13 浏览:516

改进征地工作。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 “一张图”确定的项目用地范围,并联开展征地前期工作。
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的,不再单独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第十条:统筹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促进内涵式发展。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但实际未使用的建设用地,可由原批准用地机关撤回用地批准文件,涉及的占补平衡指标仍然有效。
对实现“一张图”联网的省(区、市),实施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总量管控机制,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十五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各省(区、市)要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不定期监测执行情况。
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到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面积10%),保障性住房、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和零售商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可办理新增用地审批和供应。
仔细品以上2条内容,这不是微调,是从源头收紧商品房供地,告别盲目扩张,转向存量提质。
对零星土地做出严格限定,城中村改造中的边角地、夹心地,仅可用于保障房、民生配套等用途,且面积不超过项目总面积10%,杜绝借旧改变相新增商品房用地。
这一系列举措,是中央“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 顶层设计的落地执行,标志着土地财政依赖度持续降低,房地产回归居住本源。
如今,土地市场正式进入存量博弈时代。一方面,新增宅地供应大幅收缩,核心城区优质地块稀缺性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城市更新、旧改、存量盘活成为房企拿地的主要途径。
不过,土地成本提升、存量开发难度加大,倒逼房企放弃刚需快周转,转向高品质、改善型、精细化开发,“好房子”建设进一步强化。
土地端的收紧,传导至新房市场,短期来看,市场存量房源充足,房价整体保持平稳,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中长期来看,新增供应受控,库存逐步消化,核心板块价值持续夯实,优质房源稀缺性增加;同时,保障房、民生配套占比提升,刚需等居住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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